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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A审核员的水有多深,欢迎大家来讨论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次数:3756
作者:佚名

下面分享一个协议一、甲方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后,负责协助将乙方培养成正式审核员(涉及不同体系可同时发生)。二、服务期:甲方和乙方约定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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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七:遥遥无期

实习期之殇;有大约60%的新人倒在实习期间--不能满足实习经历,造成证书作废;一些承诺1-3月内满足实习经历要求的机构,一般是新机构-也就是原来的合作方(咨询公司、分中心、办事处等)他们的市场开发能力很强,但是单子质量堪忧,也不好招到德才兼备的优秀审核员,所以他们会尽一切努力达到留人的目的,特别是专职,实习后会签订--卖身契(合同),里面的工作期限很长,转会的赔偿费超高(每体系上万或者更多),这些机构的烂单量(无咨询、接待差、硬件不满足)极大,新入行的审核员应对能力也是很难受的。而一般正常的机构,专职的转正还快些--机构等着他们去消化单子,而兼职的就很难说了,如果没有关系、专业不稀缺,那就会很长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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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8:插翅难逃

转会之殇;很多的机构利用想逃离的审核员再大挣一笔,这也是很多机构的生财之道。以下是一些逃离的建议:

1。按劳动法,兼职如果今天向机构提出解除合同,今天马上在法律上生效。注意,你的解除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将原件通过邮政EMS快递,保留快递凭证。意味着原件送达即时生效。

2。按劳动法,劳动者支付的是培训费而不叫培养费,以前的机构都没有要求要培养费,后来协会还是哪个部门(具体忘记了)发了个文件要求认证机构要和审核员签订培养协议(这个是很坑爹的,我估计初衷是为了防止认证机构拿一个审核员就把人家吊起,为了审核员利益所以要求机构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义务,但是后来都成了培养一个体系服务多久交多少钱)。在劳动法上,本职工作所需进行的培训所产生的费用不在这个之列,所以,认证机构对审核员、工作人员进行的法律法规培训、审核知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扩专业培训都是为了审核,都是工作所需,不在劳动法要求劳动者需要补偿机构的培训费的概念里。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构成劳动关系。按道理不存在转机构一说,直接提交转机构申请就可以,这一点你可以在协会系统提交,备注里面说明一下,如果协会是按法律法规办事,我想就可以直接询问原机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类,如果没法提供就直接转会成功。如果协会倾向机构,你就转不成要退回来。

4。如果你确实谈不拢,又想走,你直接可以找仲裁,不收钱的,仲裁庭外面也有法律援助,都是免费的。每个律师和机构每年都有免费进行法律援助的任务。他们很积极的帮你。

5。如果你想闹大,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可以网上发文描述整个过程和机构名称,只要你所说是事实,一旦曝光,机构将面临很大压力。一般来说你到了第4步,认证机构就会马上联系你放人。

6。以上是法律法规和非正常方式,只做参考。大家只要首先想到和劳动关系有关的劳动法就好办了,多读读法律法规就好。

总之:认证机构没有几个是规范的,能完全遵守劳动法、税法、审核法律,只要闹大,铁了吃亏的是机构。只要你要走,办法多的是。

没有快速之说。哪个行业都需要沉淀。

我不知道这个行业是怎么理解的,但我可以发表我自己的看法:这个所 ...

好多机构不都宣称什么任务多、公司带、包你多久多久过实习期、全面培训,助你多久多久扩展体系,工作轻松、审核费用高之类的;我看人家CQC之类的都只说公司任务量比较大,实习机会比较多;天祥、SGS、华测之类的直接就明说,要加班、工作累、需要长期出差之类的,这些大机构明显就没有那种骗你进来的打算,对比之下确实差别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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