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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国家注册审核员的报考要求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17
浏览次数:3873
作者:佚名

资格经历要求:1. 教育经历:申请人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高等教育经历,各认证领域有特定要求的详见相关条款。2. 工作经历2.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要求。2

资格经历要求:

1. 教育经历:申请人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高等教育经历,各认证领域有特定要求的详见相关条款。

2. 工作经历

2.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要求。

2.2 大学专科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 8 年全职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大 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 4 年全职工作经历。

2.3 满足 CCAA 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相应学历后,在负有判定责任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研究生学习经历可按 50%计算工作经历。

3.专业工作经历

3.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3.2 大学专科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 6 年全职专业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审核 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 2 年全职专业工作经历。

4.审核经历

4.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审核经历要求。

4.2 审核员申请人审核经历要求 以实习审核员的身份,作为审核组成员在审核员级别注册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至少 4 次相应领 域完整体系审核,现场审核经历不少于 15 天。现场审核应覆盖相应领域认证标准所有条款。相应领域注册资格扩展要求详见具体要求。

4.3 所有审核经历应在申请注册前 3 年内获得,并取得覆盖审核依据标准的全条款和 GB/T19011 标 准 7.2.3.2 a)条款合格的现场见证结论。

4.4 可接受的审核经历

a)第三方审核经历,应从 CNCA 批准的认证机构获得;境外的第三方审核经历,应从国际认可论坛 (IAF)成员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获得;

b)第二方审核经历,应从 CCAA 承认的二方审核机构获得。

5.考试要求

5.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考试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 5 年内通过 CCAA 统一组织的“认证通用基础”考试,且在 申请注册前 3 年内通过 CCAA 统一组织的“相应认证领域基础”考试。

5.2 审核员申请人考试 审核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 3 年内通过 CCAA 统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基础”考试。

5.3 考试内容和方式见 CCAA 相应考试大纲。

6.年度确认要求

6.1 实习审核员无年度确认要求,但每年应至少完成 16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不限领域)。继续教育培训至少包括 8 学时 CCAA 组织的课程,另外 8 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 CCAA 组织的课程。CCAA 将在再注册或升级时进行验证。

6.2 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审核员应在每个注册年度应完成下列活动,表明其持续符合本准则的相关 要求:

a)完成至少 1 次管理体系审核经历和 16 学时相应领域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至少包括 8 学时 CCAA 组织的专业课程,另外 8 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 CCAA 组织的课程;当不能满足审 核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完成 24 学时相应领域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至少包括 12 学时 CCAA 组织的专业 课程,另外 12 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 CCAA 组织的课程;

b) 持续遵守行为规范要求;

c)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

d)当 CCAA 有指定的专业发展活动时,已按要求完成。

6.3 审核员应保留与完成年度确认有关记录和证明,在 CCAA 有要求时提交 CCAA。

6.4 年度确认从注册次年开始实施,在注册日期的对应月份申报。

7. 再注册要求

7.1 各级别审核员应每 3 年进行一次再注册,以确保持续符合本准则相应级别审核员的各项要求。

7.2 实习审核员再注册要求

a) 注册证书到期前 90 天内,向 CCAA 提出再注册申请;

b)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审核员行为规范;

c) 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

d) 完成历年继续教育培训;

e) 完成 CCAA 指定专业发展活动(适用时)。

7.3 审核员再注册要求

a) 注册证书到期前 90 天内,向 CCAA 提出再注册申请;

b)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审核员行为规范;

c) 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

d) 完成 CCAA 指定专业发展活动(适用时);

e) 完成历年的年度确认;

f)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完成至少 4 次完整体系审核或等效的部分体系审核,其中至少包括 2 次相 应领域完整体系审核或等效的部分体系审核;

g) 当不能满足再注册审核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在证书到期前 3 年内通过 CCAA 统一组织的“管理 体系认证基础”考试或降级为实习审核员。

注:3 次部分体系审核可视为1 次完整体系审核。本注释仅适用于再注册时审核经历的计算。

8. 担保要求

8.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担保要求。

8.2 审核员申请人应由一名担保人员对其个人素质的适宜性和专业工作经历的真实性作出担保。

9. 机构推荐要求

9.1 推荐机构应为合法的认证机构,具有在相关认证领域开展认证活动的能力,并向 CCAA 提交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证明。推荐机构应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业务范 围内推荐申请人注册。

9.2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机构推荐要求。

9.3 审核员申请人应由所在认证机构推荐,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资格经历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符合本准则注册要求提出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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